18日,广州市人社局发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指出,每年将评选出“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重奖三类人力资源创新主体
广州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将促使广州加快建设人才高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集聚和孵化一批创新能力强、业态高端、技术含量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办法》显示,广州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三个“十”工程,即每年评选出10家“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名“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和10个“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
其中,获得“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将获得奖励100万元,被评为“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的将获得奖励50万元,被评为“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将获得奖励30万元。除了上述奖励,获奖的单位或个人还将得到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办法》还指出,对近三年内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以原始取得的方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在本领域运用、产生经济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项专利给予20万元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此外,在广州市注册成立时间未满3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按其实际支付场地租金的50%进行补贴,每家机构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对广州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广州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按规定给予场租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引进人才需满足工作年限
《办法》重点提及借助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开出优厚的奖励条件。
其中,鼓励广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学术组织、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开展深度合作,搭建遍布全球的引才网络,为全市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根据《办法》,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一人将可获奖励50万元;引进的人才两年内被认定为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的,按每引进一人对引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引进”是指高层次人才从广州地区以外的单位引进到广州的用人单位,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奖励分两期发放,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广州地区工作满两年的,按应发奖励的50%发放;工作期满五年的,发放全额奖励。
《办法》也支持实施“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人才培养计划”,每年组织50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到国内著名高校、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学习培训,由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对广州行业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创新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可按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职称申报的有关规定,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