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6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当前制约消费增长的“堵点”,聚焦企业应对疫情中存在的“难点”,提出了7个部分共20条具体措施。《若干措施》自2020年6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促销活动最高资助200万元
《若干措施》提出打造系列“深圳购物”活动品牌。举办“深圳购物节”“鹏城八月欢乐游购”等促消费活动,开展“深圳国际啤酒节”“岁末欢乐购”“深圳人游深圳”等主题促销活动,持续办好“深圳线上购物节”,打造“云逛街”“云购物”消费体验,营造市场氛围,释放消费潜力,助力市场复苏。鼓励旅游行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供优惠旅游产品,制作深圳旅游消费地图,举办大型旅游优惠促消费活动。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扩大扶贫产品销售。对纳入市促消费活动计划的,每场活动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各区改建一条夜市街
《若干措施》提出大力繁荣夜间经济。加强“1+N”夜间经济街区规划布局,重点打造海上世界、欢乐海岸等地标性夜间经济示范街,各区制定专项方案改造建设1条以上夜间经济示范街。以“夜深圳?潮生活”为主题,举办灯光夜市、泼水节、草地音乐节等特色夜市活动,开展“24小时不打烊”“七夕游园会”等夜间促销活动,搭建“夜游、夜赏、夜购、夜品、夜娱”等主题场景,打造一批夜间消费网红打卡地。鼓励夜间经济示范街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食堂”等业态,带动夜间消费人气和流量,充分激发夜间消费潜力。
买5G手机每人最高补贴1000元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发展绿色和智能消费。联合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计划,鼓励家电企业发放消费优惠券,对消费者新购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5G手机、4K和8K电视等智能数码产品和节能家电产品,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位居民最高补贴1000元。
《若干措施》提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消费。举办首届深圳体育消费节、首届开渔节,聚焦文博会、国际音乐季、深圳动漫节、WTA年终总决赛、中国杯帆船赛等文旅节事重大活动,推动“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多业态联动消费。实施文旅体育消费惠民政策,推出阅读、电影、演出、展览等文化消费优惠措施,推动景区落实门票减免、淡季打折和演出门票、日间KTV订房打折等惠民举措。
评选最受市民欢迎的网红餐厅
《若干措施》提出释放餐饮住宿消费需求。举办“深圳美食节”“517本地生活吃货节”等系列活动,评选最受市民欢迎的网红餐厅、网红菜品排行榜,宣传餐饮“名店、名厨、名师、名菜、名点”,带动线下消费热潮。鼓励餐饮电商平台推出佣金返还、消费红包、配送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新上线商户开通绿色通道进行专人服务免费培训,激活生活服务业活力。
培育1000名网红主播
《若干措施》提出着力发展网红直播消费。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直播营销、内容营销、社群营销,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等销售新模式。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优势产业、专业市场和特色商圈,围绕珠宝、服装、眼镜、钟表等产业建设“一站式”网红直播孵化器,支持直播企业、MCN机构等入驻,培育1000名网红主播,打造10个100亿级直播基地,形成行业集聚效应。发布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推动新经济发展。
外贸企业转内销有多重“福利”
《若干措施》提出大力支持外贸转内销。对外贸转内销企业在产品标准转换、自主品牌建设和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进行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200万元。支持举办外贸企业内销对接和外贸产品展销活动,鼓励外贸企业参加国内商品展销会,在市内大型商场开展“外贸精品周”系列活动,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内销市场,对举办大型外贸产品展销活动给予每场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外贸企业开设电商旗舰店、开展市场推广等费用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100万元。
新零售示范企业按其零售额增量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
《若干措施》提出全面发展新零售。充分释放5G、人工智能、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基建”潜力为零售行业赋能,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利用新技术构建更多智慧零售新场景和新业态,完善新消费供给生态。深入推进零售业数字化,建设一批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药房,加快无人体验店、智慧社区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满足“宅经济”“云生活”等新消费需求。支持线下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推广“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短视频”全渠道矩阵营销,打造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按照其商品零售额增量部分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000万元。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