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27项激励措施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基层工作干得好不好?怎么激励?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知》经审议通过后印发。
通知宣布,广州市出台27项措施,对基层工作进行督查激励,工作突出的单位将会受到政策激励或资金奖励。
据悉,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 对2019年落实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 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广州市获得9项督察激励,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首位,创历史最好成绩。为鼓励基层尽责担当,激发和调动全市干事创业积极性,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的27项激励措施。
27项督查激励措施内容涵盖“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主要涉及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稳定投资、城乡发展、民生福祉等多个领域。
其中,对应配套国务院督查激励事项23项。另外,广州市自设激励措施4项,分别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信用创新应用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对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措施奖励的市牵头部门、区予以激励”。
27项激励措施形式多样,包括财政资金倾斜、土地指标奖励、重点项目布局、先行示范试点等方面,既突出工作重点,也符合广州市实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
这些激励措施中,激励对象为区(含镇、街)的20项,激励对象为企业、单位、医院、法律服务机构等的7项。激励对象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激励效果,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