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控,惠州市住建局年中阶段对全市开展了一次质量安全专项大检查。日前,该局正式发布《关于2020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共计抽查工地13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执法建议书》10份,聚泰高尚和俪景轩两个项目被通报批评。
结合检查的情况,《通报》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重点解决对质量安全隐患、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问题整改不力、质量安全隐患重复发生的问题,保障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通报》对于施工企业在首检过程中的表现情况也进行了细致梳理和通报。
针对及时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安全专项检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切实加大对危大工程、高处作业、建筑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以及强化落实工程实体质量监管,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工程实体质量监管等工作的项目给予了肯定。
其中,由惠州市读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科研楼(H1-H12栋,A、D、E座)、商业楼(B、C座)、科研文化中心、地下室、连廊项目;由惠州市嘉鸿名城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四川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1#、2#楼,3#、3A#楼,5#楼—12#楼,13#楼,13A#楼,15#楼,地下室,垃圾收集点项目更是由于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状况良好被通报表扬。
对于部分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以及对于上级部门检查时发出的《行政执法建议书》,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建设项目则给予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由惠州聚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福建方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市中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聚泰高尚(1-3、垃圾房及地下室)项目;由惠州鼎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宿迁华夏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俪景轩1—4号楼、9号楼设备用房及地下室A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较多,安全生产状况堪忧。研究决定对聚泰高尚和俪景轩两个工程项目及其参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令整改或处罚。
针对接下来工作的开展,该《通报》要求各方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工作力度和构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稳定有序提升。
【记者】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