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修订后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站场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
此次修订主要由于上位法依据的变动、广州市职能部门名称的变化,结合户外广告、公交纯电动化等方面出现的新形势和要求,现有公交站场和公交站点设施相关管理规范出现的部分不适宜情形,修订相关条款。
官方解读透露,《公交站场管理规定》和《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主要修订五个方面:
一是规范相关单位名称表述,根据机构改革等情况,对市交通运输、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以及客运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进行了相应修改;
二是中心城区公交站场运营及设施维护单位由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服务中心(企业)调整为其上级单位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目前为事业单位);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公交站场内部运营管理、公交站点设施建设方案等交由公交站场服务管理单位和公交站点设施管理维护单位具体负责;
四是强化对公交候车亭等公交站点设施日常管理和服务提升,明确了相关设施调整时限、日常管理维护、检查考核等方面要求;
五是结合工作实际,对不符合现有管理模式的内容进行完善,并对公交站场充电桩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根据新发布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站场管理规定》,公交站场内设有充电桩的,在不影响公交车辆正常安全运营的情况下,新能源社会车辆可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公交站场指定充电车位进行充电。
这意味着新能源车主充电将更为方便。
去年3月,广州公交集团已向社会开放了属下20个公交充电站,共计712个充电车位,合共576支国标直流快充充电桩,覆盖越秀、海珠、天河、荔湾、番禺、白云、黄埔、花都等行政区域。
此后,新能源车可进入充电的公交站场范围将更加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