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提出了力争到2022年,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培植一批龙头企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谋划提升一批产业载体,打造珠江西岸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的绩效目标。《实施细则》根据三个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要求,细化了支持范围和标准,出台共四个方向、14个专题的具体扶持措施。
■培育新动能带动产业变革
为培育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动能,《实施细则》聚焦5G等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超高清视频、高端软件、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重点领域,支持产业前瞻性布局,支撑试点、示范企业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推动产业新旧动能转变。我市将集中资源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通过规范项目资助与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行动计划任务内容以及产业发展方向,此次《实施细则》新增了支持应用项目建设、支持新一代智能产品应用、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管理能力提升、支持引领性产业化项目研发投入等条款内容,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政策体现我市全周期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措施立足中山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基础,从项目初期落地补贴、投融资支撑,到建设过程中的过渡性用房补贴,到项目投产后的研发及应用、管理能力提升等全过程、多角度制定了支持政策,整体性、系统性支持产业企业突破式发展。
■多项扶持最高达千万元
《实施细则》瞄准四个方向,共制定14个专题的具体扶持措施,通过分类,精准支持重点产业项目的建设和应用创新。
方向一,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落地,包含6个方面的政策支持。分别是:优质项目落地补贴、设备转入补贴、项目过渡性用房补贴、项目核心设备补贴、项目引入股权投资、项目融资补贴。其中,优质项目补贴、项目核心设备补贴等多项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方向二,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做大做强,包含两方面的政策支持。分别是:企业经营贡献奖、创新平台建设奖励。对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每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创新平台建设奖励,单个平台每年最高可达1500万元。
方向三,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包含三方面的政策支持,分别是:支持应用项目建设、支持新一代智能产品应用、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管理能力提升。
方向四,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能力;包含两方面的政策支持,分别是:支持高端软件研发补贴,支持引领性产业化项目研发投入。
此外,对重特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招商项目或国家、省要求资金配套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奖补方式和额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采用“先入库、后资助”的方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