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广州通过强化制度措施保障,主动做好服务,发挥好环评源头管控作用。今年以来,已对在广州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200多家环评单位进行摸查,依法对9家编制单位和3名编制人员进行失信记分,提升环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意识,保障环评质量。
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强化环评机构管理保障环评质量
近年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通过取消前置、优化流程、压缩时间等改革举措,不断释放红利。面对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主动靠前服务,开辟抗疫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办理进度。
对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进行分类简化、加快办理;疫情结束后不再运营的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的,在指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无需环评审批和备案;与上述三类建设项目相关的厂房、病房、实验室等建筑物,可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审批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快速完成项目审批程序。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免于环评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既要放管结合,守护绿水青山,更要优化服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环评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为不断强化环评业主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环评失信人员和行为的监管,按照国家、省市环评机构管理改革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环评文件质量抽查、检查机制,组织专家对各区审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开展质量动态抽查和质控制度检查,依法对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对环评失信人员和行为进行通报、扣分。今年以来,已对在广州开展环评业务的200多家环评单位进行摸查,依法对9个单位、3名相关人员进行失信记分,提升环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意识,保障环评质量。
强化竣工环保验收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根据2017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审批事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主体由环保部门转为建设单位。根据国家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部署,广州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企业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要求、程序,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依托“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项目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系统垂管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统一全市审批标准和程序,创新制定分管领导专题会制度,由市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对区分局负责审批的部分重大环境影响项目进行专题审议,通过后区分局方可做出审批决定,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在保障环评质量的同时,也能保障各区分局在深化垂管改革中能“接得住、管得好”。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