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市场有点乱,怎看?
目前,用来监管化妆品行业的法规依据是1990年国家出台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由于该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市场发展形势。今年3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指南(暂行)》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暂行)》公开征求意见,从化妆品生产领域进一步健全规范行业标准。
检查要点明确,企业应建立物料入库、验收、产品生产、销售等全过程的追溯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检查要点还规定了包括机构与人员、质量管理、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验证、产品销售投诉不良反应与召回等在内的106项检查项目。
工作指南则重点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工作程序,明确化妆品类别以生产工艺的异同和成品状态为主要划分依据。
化妆品市场的主要问题:产品品质参差不齐;假货仿货难辨别;非法添加问题多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呼格吉胡介绍,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速度迅猛,大大小小的品牌在近几年至少翻了一倍。但发展背后带来的产品品质跟不上、行业标准不统一、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却又影响着行业的良性发展。检查要点和工作指南征求意见,说明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强化对化妆品的生产管理,致力于从源头上治理化妆品的假冒伪劣等市场乱象。
据介绍,与全国的化妆品行业发展相比,我区起步较晚,目前全区化妆品生产企业仅有7家,总销售额也只有140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我区目前化妆品批发和零售机构约有3.9万多户。
呼格吉胡对化妆品市场乱象进行剖析,认为目前化妆品市场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化妆品生产企业重营销、轻研发,产品品质参差不齐。呼格吉胡说,目前我国的化妆品市场竞争激烈,许多企业为了脱颖而出,会选择加大品牌广告及营销推广力度,却忽略了产品的研发及品质。而品质是产品的深层竞争力,是品牌发展的根本源动力。
问题二:市场上假货、仿货众多,消费者很难辨别。呼格吉胡介绍,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这一模式的迅猛发展,借助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案件也日益增多。而这种违法行为成本低、隐蔽性强,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网购风险和行业部门的监管难度。
问题三:生产企业的各种非法添加,致使产品质量问题频现。据介绍,从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多份化妆品不合格名单上看,面膜首当其冲,成为化妆品质量问题的重灾区,祛斑和祛痘等品类的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也较为严重。面膜“荧光剂”事件、美白产品“抗生素及汞添加”等都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肌肤健康。
化妆品市场乱象溯源:行业准入门槛低、法规体系不健全、行业监管乏力
负责市场稽查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王月明认为,化妆品市场之所以会出现当前的种种乱象,与行业监管乏力、法规体系不健全、行业准入门槛低等分不开。
化妆品市场质量体系不规范、经营渠道广泛、经营企业数量庞大,加之业态形式繁多,商场、美容院、网络渠道等的参与,更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王月明坦言,目前,用来监管化妆品行业的法规依据是1990年国家出台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该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市场发展形势。而且,在管理体制上,呈现出部门调整频繁、职能不明的局面。
“显然,这种体制与快速发展的化妆品行业极不适应,现在迫切需要创新体制。此外,由于化妆品经营企业未实行经营许可管理,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的动态信息不能实时掌握,也不利于实施有效监管。”王月明说。
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对化妆品的配方审核较重视特殊用途化妆品,对一般性质化妆品管理力度不强。对于使用原料上的审核,大多也仅从企业申报资料上进行形式审查,很少到企业现场对原料采购、验收、入库等必要环节进行实地审查。
行业健康发展路径探索:完善法规政策,不间断巡查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2013年4月7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使用单位及销售代理商应当依照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国家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014年6月至11月,为稳步构建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化妆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行动,旨在强化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管,排查问题、消除隐患,推动形成行业自律,确保化妆品使用安全。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对全区12个盟市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巡查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属地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力度,抓紧整改,消除隐患。通过整治,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化妆品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及其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一位业内人士也坦言,由于目前法规不够健全,很多时候执法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指南(暂行)》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暂行)》这两个新规出台后,应该会对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更加良好的规范作用。
检查要点明确,企业应建立物料入库、验收、产品生产、销售等全过程的追溯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检查要点还规定了包括机构与人员、质量管理、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验证、产品销售投诉不良反应与召回等在内的106项检查项目。
工作指南则重点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工作程序,明确化妆品类别以生产工艺的异同和成品状态为主要划分依据。
化妆品市场的主要问题:产品品质参差不齐;假货仿货难辨别;非法添加问题多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呼格吉胡介绍,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速度迅猛,大大小小的品牌在近几年至少翻了一倍。但发展背后带来的产品品质跟不上、行业标准不统一、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却又影响着行业的良性发展。检查要点和工作指南征求意见,说明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强化对化妆品的生产管理,致力于从源头上治理化妆品的假冒伪劣等市场乱象。
据介绍,与全国的化妆品行业发展相比,我区起步较晚,目前全区化妆品生产企业仅有7家,总销售额也只有140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我区目前化妆品批发和零售机构约有3.9万多户。
呼格吉胡对化妆品市场乱象进行剖析,认为目前化妆品市场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化妆品生产企业重营销、轻研发,产品品质参差不齐。呼格吉胡说,目前我国的化妆品市场竞争激烈,许多企业为了脱颖而出,会选择加大品牌广告及营销推广力度,却忽略了产品的研发及品质。而品质是产品的深层竞争力,是品牌发展的根本源动力。
问题二:市场上假货、仿货众多,消费者很难辨别。呼格吉胡介绍,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这一模式的迅猛发展,借助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案件也日益增多。而这种违法行为成本低、隐蔽性强,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网购风险和行业部门的监管难度。
问题三:生产企业的各种非法添加,致使产品质量问题频现。据介绍,从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多份化妆品不合格名单上看,面膜首当其冲,成为化妆品质量问题的重灾区,祛斑和祛痘等品类的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也较为严重。面膜“荧光剂”事件、美白产品“抗生素及汞添加”等都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肌肤健康。
化妆品市场乱象溯源:行业准入门槛低、法规体系不健全、行业监管乏力
负责市场稽查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王月明认为,化妆品市场之所以会出现当前的种种乱象,与行业监管乏力、法规体系不健全、行业准入门槛低等分不开。
化妆品市场质量体系不规范、经营渠道广泛、经营企业数量庞大,加之业态形式繁多,商场、美容院、网络渠道等的参与,更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王月明坦言,目前,用来监管化妆品行业的法规依据是1990年国家出台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该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市场发展形势。而且,在管理体制上,呈现出部门调整频繁、职能不明的局面。
“显然,这种体制与快速发展的化妆品行业极不适应,现在迫切需要创新体制。此外,由于化妆品经营企业未实行经营许可管理,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的动态信息不能实时掌握,也不利于实施有效监管。”王月明说。
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对化妆品的配方审核较重视特殊用途化妆品,对一般性质化妆品管理力度不强。对于使用原料上的审核,大多也仅从企业申报资料上进行形式审查,很少到企业现场对原料采购、验收、入库等必要环节进行实地审查。
行业健康发展路径探索:完善法规政策,不间断巡查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2013年4月7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使用单位及销售代理商应当依照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国家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014年6月至11月,为稳步构建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化妆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行动,旨在强化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管,排查问题、消除隐患,推动形成行业自律,确保化妆品使用安全。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对全区12个盟市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巡查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属地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力度,抓紧整改,消除隐患。通过整治,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化妆品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及其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一位业内人士也坦言,由于目前法规不够健全,很多时候执法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指南(暂行)》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暂行)》这两个新规出台后,应该会对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更加良好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