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为落实“到2020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法制政府建设规划(2015- 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规划》强调要理顺各级政府事权,提出对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主要由区、镇(街)政府承担。同时,还提出以建设有限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推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公务员分类改革。
《规划》还提出,对一般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确保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机 制 ,形 成 市 、区 、镇(街)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据了解,所谓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和修改各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公共服务总体规划;使用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开发利用重大自然资源;制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住房保障、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