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办法》)要求,车龄须为1年以内的新车,驾驶员须本地户籍或持有本地居住证,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据统计,10月8日至11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广州市交通部门、法制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共收到社会各界对3份改革政策文件的有效意见417件,梳理出意见和建议957条。
同日,包括《网约车管理办法》在内的3份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文件正式颁布实施。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这3份政策文件是根据国家顶层设计及对地方的要求和授权,并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的。
《网约车管理办法》在驾驶员的年龄限制方面有新的表述,对车辆排量、车龄要求降低。对于“拼车”(合乘车)也有了明确的要求。
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网约车管理办法》将“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的年龄条件,修改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在征求意见期间,针对车辆准入标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较多,且各方意见差异较大。《网约车管理办法》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包括将网约车车辆排量标准从1.8T或2.0升简化并统一降为1.75升,在《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龄要求进一步放宽至3年等。另外,将会研究优化巡游车营运年限。有意见认为,目前广州市规定巡游车营运年限为5年,而网约车营运年限则为8年,相比而言,网约车可营运年限较长,车辆折旧成本较低。
相比征求意见稿,改革政策文件修改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责任;要求合乘计划明确出行时间和地点;完善了网约车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责任。
新规还对合乘车做出了明确规定,合乘平台将合乘信息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合乘车辆必须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以及年检合格。在合乘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及线路,出行计划及线路应当包含具体时间和地点。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合乘出行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两次合乘出行。
京
设置5个月 “过渡期”
北京市印发的《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等政策文件保留了“京人京车”等要求,并对已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平台、驾驶员和车辆设置5个月的过渡期。
北京市的新政比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作出了以下修改:一是降低了车辆排量、轴距、车长等方面要求,将网约车辆原标准“车辆排量不小于2.0L或1.8T”调整为“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在“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升、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一条中取消了“车长大于5100毫米”的限制性条件。二是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原“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是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经营性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四是新增“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五是将网约车运价修改为“合理确定网约车计程计价方式,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规定提出鼓励私人小客车在依法合规下合乘。车辆须为北京市号牌,每车每日派单次数不超过2次。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顺风车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也不得以顺风车名义进行其他非法营运活动。
沪
新规即日起 正式实施
上海网约车细则也在21日下午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跟10月8日公布的草案相比,其中原则性的规定并未改变,上海市仍坚持网约车须“沪人沪车”,明确“网约车应在上海市注册登记,达到上海市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且“驾驶员应为本市户籍”。
对于网约车车辆轴距,上海网约车车辆轴距条件放宽为“达到2600毫米以上”;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不再要求网约车驾驶员“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对纳税和经营服务相关条款也作了适当放宽和调整。
上海的合乘实施意见对合乘出行平台、车辆、驾驶员、注册管理、合乘次数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车辆应在本市注册登记”等条件。对“人车绑定”的要求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合乘出行可分摊成本标准由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此外,上海网约车新政不设缓冲期,即日起正式实施。